2026-06-06
2026年4月,随着《中国善会善堂史料汇编》第一辑《清代宁海育婴堂档案》第一至三册的出版,一段尘封百年的慈善记忆被正式唤醒。在浙江宁海县档案馆,深藏着国内唯一保存完整的清代县级育婴堂原始档案。这套跨越同治至宣统年间的珍贵文献,不仅是冰冷的账目,更是先民仁心的见证。从绅士的慷慨解囊到乳媪的悉心照料,从田产经营的“市场化”尝试到官督绅办的治理智慧,这套档案翔实记录了晚清慈善组织的运作实态。它让我们看到,一百多年前的古人如何通过制度化的努力,去践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理想。翻开这套书,便是翻开一部清代基层社会治理与民间互助的鲜活历史。

一、历史上的宁海育婴堂
中国慈善事业的历史源远流长,其中“慈幼”作为传统慈善事业的核心内容之一,早在先秦典籍《周礼》中便被列为“保息六政”之首。探其缘由,古代自然灾害频发,饥荒与战乱不断,贫困家庭难以抚养过多子女,弃婴现象随之产生。各类文献及地方志常用“多”“盛”“成习”等词汇描述溺婴之风的猖獗,且此类行为为以女婴为对象。时至清代,溺婴问题依旧突出,清政府遂将“慈幼”列为重要仁政,除刊刻善书、发布榜文等,从社会舆论方面开展道德教化外,还大力倡导并支持各地兴建善会善堂,通过一系列政策法度将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旨在构建制度化救济体系以缓解社会矛盾。宁海育婴堂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
宁海建立的育婴堂最早可追溯至清顺治年间,堂址设立于邑城妙相寺侧(今宁海城中小学附近),负责收养弃婴,通过雇人抚养等方式,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咸丰年间,太平天国战争,地方经济凋敝,致育婴堂运营难以为继,嗣后育婴堂几度关停复建。同治六年(1867),战事趋缓,社会秩序渐复,时任县令孙憙到任伊始,虽以垦荒缉盗为务,然亦以兴学育婴为志,遂创议复建育婴堂,但因花销巨大未能在任内建成。其后,继任者署理县令周祖升续建育婴堂,历时数年终于在同治九年(1870)竣工。复建之初经费匮乏,幸得鄞县绅士蔡筠慷慨资助,周令带头割俸捐助,并号召全县士绅及热心者捐输田产、银钱,育婴堂方得以顺利复建运营。
宁海县育婴堂复建运营之初,适逢战火初平,百姓流离,弃婴遍野。育婴堂于是“招雇乳媪,广收婴孩,保抱提携,爱护周至……饥则哺之,寒则衣之,遇疾病以药饵调护之”。据清代《光绪宁海县志》记载,从同治至清末,育婴堂共约收养了数万名弃婴,又在东乡、西乡、南乡设立分堂,提供乳养和基本生活照料,以矜恤孤幼、挽救生命。如此广泽四方之善举被详细记录于册,最终汇集于育婴堂档案中。



署宁海县事周祖升倡捐育婴堂告示及供祀捐主长生禄位规则
二、档案中的宁海育婴堂
宁海县档案馆所藏清代育婴堂档案,系统记录了该组织近半个世纪的运营实态。其文献类型丰富多样,既有《署宁海县事周祖升倡捐育婴堂告示及供祀捐主长生禄位规则》等阐述育婴堂的复建缘由与运营规则的章程类文献,也有捐簿、簰捐摘账、租簿、谷簿、滚(存)簿、清簿等各类运营性簿册。而这些文献和簿册在内容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共同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慈善组织运营记录体系,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捐簿类。此类簿册主要记录育婴堂复建时所接收的财产捐赠信息,其中《宁海县育婴堂捐簿一》以同治年间钱财捐赠记录为主,详细登记捐赠人姓名、捐赠银钱数额及部分钱财后续流向,如用于购置田产等。《宁海县育婴堂捐簿二》记录的捐赠范围则进一步拓展至田产、山地、楼店等实物地产,并系统载录田亩位置、面积及后续“收租”“贳”等经营处置细节。这些记录不仅从静态层面展现出育婴堂资产构成的多元性,更从动态层面揭示出其运营模式已经从单纯的募集捐赠朝多元资产经营的方向转型。此类簿册不仅是慈善征信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研究清代民众捐赠习惯的直接史料。

《宁海县育婴堂捐簿一》中的钱财捐赠记录

《宁海县育婴堂捐簿二》中的地产捐赠记录
除上述记录钱财和地产捐赠的簿册之外,《光绪三年立簰捐摘账》还记录了“簰捐”这一特殊捐赠类型,其捐赠以“炭、竹、板、树、柴、白柴”等实物为主。该簿册账目分类细致,栏列设置较前捐簿更为完备,清晰展现了同一社会单位连续捐赠、欠捐补缴及汇总结算的全过程。簰捐的普及,既体现了捐赠形式的灵活性与地方特色,也反映出育婴堂在光绪年间影响力扩展,成功吸引更多地区、不同阶层人群长期参与。这种以地方特产为捐赠物的模式,既解决了实物捐赠中物资运输与变现的难题,也体现了慈善事业与地方经济的深度融合。

光绪三年宁海育婴堂簰捐摘账记录
第二,租簿类。此类簿册主要记录育婴堂地产租佃状况,其中又以《光绪六年至七年育婴堂租簿》与《育婴堂行慈殿新簿》最为典型。前者详录各地田产的租佃信息,包括田亩位置、租户详情及应纳租额;后者则以编号形式系统整理了光绪三年(1877)至二十五年(1899)的田产信息,持续跟踪佃户缴租、欠租等情况。这些档案共同揭示了育婴堂通过精细化管理田产、稳定收取地租以维持善堂运营的经营模式,展现出传统慈善组织依托经营性资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路径。
在上述记录地产租佃的簿册之外,《同治至光绪年间育婴堂谷簿》等簿册对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十六(1890)年间通过租佃等途径所获的谷物及其加工、用途等诸多方面信息进行了系统记录。从谷簿记载来看,“岁收租谷”是育婴堂食米的主要来源,这表明田产经营所带来的谷物等收益,已成为支撑育婴堂运营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谷簿中也多次记录到“粜谷”“籴米”,可以看出育婴堂频繁开展粮食交易的相关活动,表明其还通过高卖低买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取收入。

《光绪六年至七年育婴堂租簿》中的田产租佃记录

《育婴堂行慈殿新簿》中的佃户缴租情况记录

《同治至光绪年间育婴堂谷簿》中的谷物收获、加工记录
第三,滚(存)簿类。此类簿册主要记录育婴堂日常的收支流水,其账簿形制则呈现出承前启后逐渐完善之势。其中前期的《育婴堂滚簿》采用“收付两分”方式,逐日记载银钱、物资流转及婴孩收养动态,形式近似“三脚账”,兼具原始性与即时性。后期的《光绪十四年至十六年育婴堂滚存簿》与《光绪十六年至十七年育婴堂滚存簿》则发展为更规范的“四柱结算法”,分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个部分记录,并经县署验印,核算更为严密,体现出财务管理制度的日趋成熟。这种从简单记录到规范核算的演进,反映了晚清慈善组织在专业化道路上的积极探索。
相较于上述滚(存)簿,《光绪十九年育婴堂吴记》在账簿记录方式上则较为特殊。该簿以“水市”(每十日一周期)为单位,专门记录“吴记”作为“包税商”为征收当地港口之基税、港税过程中的收支流水。更重要的是,其内容揭示出育婴堂还会通过既有商户(如“吴记”)合作或新设经营主体的模式,从官府获得征税权等特殊权益,进而构建起多元化收入渠道。这一记载,清晰展现出晚清慈善组织市场化经营的侧面。


《光绪十四年育婴堂滚存簿》中的银钱收支记录

《光绪十九年育婴堂吴记》中的收支流水记录
第四,清簿类。此类簿册承担了对流水账目进行分类汇总与系统核算的功能。以《光绪十年至十四年育婴堂清簿》为例,该簿作为总清账簿,将育婴堂的日常支出按孩衣、药饵、粮差、医生劳金、杂项等科目进行系统分类、汇总记录,形成了清晰的二级账务体系。清簿不仅记录方式更为规范,符号标记也更为统一,进一步凸显了从原始记录到分类核算的账簿制度完整性,成为研究育婴堂系统化支出管理的关键文献。这种科学的支出分类体系,既便于财务监管,也为评估慈善财产的使用效益提供了依据。

《光绪十年至十四年育婴堂清簿》中的药饵记录
此外,档案中还包括支账、收总付账等账簿和纳户执照等凭证。这些文献不仅与前述各类簿册共同构成了育婴堂运营管理的完整簿册体系,也清晰勾勒出传统慈善组织运营背后的规章制度体系。
三、制度下的宁海育婴堂
育婴堂的建立和运营离不开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清朝历代皇帝虽颁布过一系列涉及育婴堂的谕令作为政策性指导,《户部则例》中也有针对育婴堂的专章规定,但这些谕令及规定多属原则性条文,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细则。在此背景下,宁海育婴堂档案的突出价值即在于,其系统展示了善堂从组织治理、慈善募捐、善款使用到财务管理的完整规章制度体系,可以借此直观传统慈善组织运营的真实样貌。
其一,在组织治理上,宁海育婴堂实行“官督绅办”的董事制治理模式,平衡了官方监督与士绅自治的关系。地方虽基于“品行端正、老成有德”之原则推选董事,但官府掌握最终任命权,亦可直接指派。这种制度安排既确保了官府对育婴堂重大事务的监督权,又将日常管理的执行权交由熟悉地方事务的士绅群体,形成了权责明晰的分工体系。在这一制度下,县衙通过“经承”(基层文书职员)稽核重要收支,实施监督;地方士绅则组成董事会,负责捐资募集、地产置办、发商生息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管理人员如“司账”“司察”等已出现专职化与薪酬化,负责执行日常营运事务。这一系列安排,体现出育婴堂内部分工与治理制度的成熟。
其二,在慈善募捐上,育婴堂建立了多层次的善款募捐渠道,融合官府引导性投入、士绅主动性捐输与平民广泛性参与,形成了稳定的捐赠结构。地方官府通过直接拨款、划拨公产田亩等方式提供基础支援,并借助行政权威发起倡捐,为育婴堂募捐奠定合法性根基。地方士绅与商人成为捐输重要力量,不仅主动捐赠银钱,田产、山地、楼店等地产,还积极开展实物捐献(如《簰捐摘账》所载“簰捐”),为育婴堂运营提供重要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普通民众通过小额捐款、捐田产息等方式积极参与,还以提供乳母、杂役等人工服务的形式助力善业,为育婴堂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援网络。与之相应的是,官府制定《长生禄位规则》等地方性慈善规章,表彰和鼓励捐赠者的善行,形成 物质捐赠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募捐制度体系。
其三,在善款使用上,育婴堂并未将募捐所得简单用于善堂日常运营,而是尝试通过多种方式经营实现捐赠资产增值,提升财物自给能力。具体而言,或将获赠地产(或用善款购置地产后)通过租佃收取租金,或将所获钱财通过借款方式获得利息收入,或将所获银元通过兑换方式获得汇率差价。在此基础上,育婴堂依据经营收益有计划地安排善堂运营支出,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每月十五日核录婴孩新收、除名与实存人数,据此合理置办乳粮、火食、衣物、医药等物资,支付乳母、匠人、衣工、杂役等工资,且各项支出均设专设账目独立管理。可见其已形成早期预算管理的雏形,确保善款均专款专用于养育婴孩。
其四,在财务管理上,育婴堂建立了体系完整、运作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通过构建功能互补的“流水—总清”二级账簿体系,既保留原始记录的即时性,又保障账目核算的系统性。育婴堂对日常收支采用规范的“四柱结算法”记录,所有重要账目均需经县署验印核验,形成了严格的内部财务管控机制。这一机制不仅保证账目记载的连续性,更加强了审核监管的有效性,进而提升了育婴堂的社会公信力,为传统慈善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当代慈善组织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借鉴。
概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华夏仁政之基、慈心之所系。今览宁海清代育婴堂档案,虽纸业蠹洞纵横,然仁心未蚀;虽墨色淡,而善迹犹彰,实乃窥见清代地方慈善治理与民间社会脉动之明窗。愿借此档案编纂,既存一方信史,更召天下慈心,兴今世之善业。
作者 | 《清代宁海育婴堂档案(第一至三册)》吕鑫 总主编 张翅 本辑主编
来源 |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宁波市慈善总会(宁波市慈善联合会)、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