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9
民职大〔2025〕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帮助慈善事业工作者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慈善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培训时间
9月22日下午报到,23日-26日培训,27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益慈善事业相关从业人员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中国特色社区慈善事业:理论、政策与实践,加强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与合规能力建设,如何规范有效地做好慈善募捐,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务,社区慈善项目策划与实施策略,舆情风险管理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以公益慈善领域为例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7月31日8:00—9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
电脑端报名: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及报名时间,选择对应的班级,按提示完成报名及培训费用支付。
移动端报名: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中国民政培训”,进入公众号后,点击顶部“发消息”,在聊天界面点击右下角“关于我们”,选择“学习入口”进入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登录账号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地面培训”板块,根据培训班名称及报名时间,选择对应的班级,按提示完成报名及培训费用支付。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学习中心”,在“我的地面培训”,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班级课程”入群二维码在入班须知中展示)。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职业大学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学员参训期间须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
惠老师:
010-53947971、15321053215
联系电话(前台):
010-53912020、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
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民政职业大学东门下,报姓名入学校后到达培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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