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5
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转型:进程、挑战与路径
——以社区与慈善的互动为视角
黄春蕾: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李明叶:济南市基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执行总干事
范方靓: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
引用参考:[1]黄春蕾,李明叶,范方靓.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转型:进程、挑战与路径——以社区与慈善的互动为视角[J].中国非营利评论,2024,34(02):54-70+309-310.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区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拥有邻舍互济和乡里认同的传统,如何发展现代社区慈善成为繁荣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重要课题。本文将社区慈善置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之中,发现“社区”与“慈善”各自的转型及其互动关系是贯穿中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进程的一条共同主线,即社区为慈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重要场域,而社区慈善反过来成为社区现代化转型的建构者和塑造者之一。然而,中西方慈善传统不同,现代化理念和路径各异,这些都投射到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不同进程和表征上。当前我国社区慈善仍然面临功能相对单一、结构性约束明显、慈善文化亟待传承创新、制度短缺等挑战。未来应加快我国慈善事业转型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融合,激发社区自治活力,培育健全各类社区慈善主体,转化创新传统慈善文化,建立健全社区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社区与慈善;基层社会治理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新冠疫情暴发之后,社区成为疫情防控最前沿和人民正常生活秩序保障的中坚力量。社区居民在微信群里寻找急需的药品和医疗用品,互帮互助;社区志愿者队伍迅速扩大,素不相识的居民开始有了互动,真正体现了“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观念;居民与社区周边商铺之间也开始有了超越纯粹买卖关系的情感联结。是疫情把我们带回了社区,让我们感受到社区的温度,看到了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的现代价值。如何让社区互助的传统长久保持下去?从2017年国家提出“三社联动”到2021年升级为“五社联动”,志愿服务和社区慈善资源被纳入基层治理体系。近年来,各地将发展社区慈善事业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社区慈善活动蓬勃兴起,“社区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慈善联合会,2024)。2023年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然而,从整体上看,我国社区慈善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理念滞后、慈善资源碎片化、规模小、专业性欠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足等瓶颈。如何突破这些发展瓶颈,夯实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回顾国内研究文献,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如何培育公众现代慈善意识,激发慈善参与热情就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高灵芝(2004:104~106)、李宝梁(2007:121~124)、徐丽敏(2007:201~204)等敏锐地洞察到“慈善事业社区化发展”是慈善现代化的国际趋势,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取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等做出一系列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社会治理视角下社区慈善开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被提出,社区慈善如何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开始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杨荣(2015:43~48)、闫磊(2018:42~44)等给“社区慈善”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定义,即“凡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居民和社区整体发展利益为目的的慈善活动和慈善服务均可称为社区慈善”。王振耀(2020:3~14)、郑功成(2020:1~10)、谢琼(2022)等提出,作为一种慈善形态,社区慈善是社会治理与慈善发展在基层的融合,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根基所在。王华凤、施从美(2023)指出我国社区慈善存在居民信任资本匮乏、慈善关系存在网络隔阂、互惠规范意识淡薄等阶段性困境。唐有才(2023:22)指出行政化推动带来社区基金会运营和治理方面的难题。赖伟军(2023:21~41)研究了社区认同要素在促进社区基金会发育初期的积极作用。翁士洪(2021:41~55)、胡彬彬(2022)、陈俊杰和魏娜(2023:1~20)等研究了我国社区基金会的协同治理功能和发展路径。
综上,已有研究在社区慈善的基层治理功能及实现多方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达成共识,但鲜有对“社区慈善现代化”这一关键议题开展专门研究。从发展史视角看,社区慈善是如何实现现代化转型的?社区慈善现代化的未来发展路径是什么?本文将从社区与慈善之间的互动关系视角,回顾梳理中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进程和趋势,总结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特色和面临的主要挑战,探究未来发展路径。
二 社区慈善:一个历史范畴
通俗地说,社区慈善是在社区这一特定地域和空间范围内的慈善活动。“社区”与“慈善”是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社区与慈善各自的转型及其关系的变迁内在决定了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进程。把握住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什么是“现代社区慈善”具有重要意义。
1.传统社区与传统慈善的自然一体
社区(community)一词源于拉丁语Fellowship,本意是“关系紧密的伙伴和共同体”。人们普遍认为,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次将“社区”一词用于社会学研究。1887年他首次出版的经典著作《社区与社会》将“社区”与“社会”视为人类社会结构的两种类型,前者是基于共同利益的血缘、地缘或精神纽带连接的,是紧密的、合作的和富有人情味的,后者的社会关系则是根据契约关系形成的,依据理性的意志而存在(帕克等,1987:63~77)。显然,滕尼斯所定义的社区是与传统社会紧密相连的共同体,并没有刻意突出其地域特征,这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共同体和生活方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游牧民族而言,以家族或部落为基础形成共同体,而农业社会以邻里和村庄为基础形成共同体。值得注意的是,宗教在西方传统社区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的整合力量(谷中原、朱梅,2015:42),教会也是西方慈善事业的重要主持者和中介人。在我国传统社会,宗族扮演重要角色,“乡里族群直接将慈善视为维系宗亲血缘关系的重要纽带”(周秋光、李华文,2020:62)。因此,国内外传统社区在本质上都遵循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基于地缘、血缘、宗教等自然而然形成的空间和地域联系(刘春湘,2022:7),社区与慈善相互交融,浑然一体,不可分割。
2.现代社区与现代慈善的分立与互动
工业化和城市化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一方面,人们不再固守在血缘和地缘的传统社区,也脱离了传统社会控制机制,现代社区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地域化的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原子化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共同体;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人们基于职业、分工等形成了更加开放和多元的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网络已远远超出人们直接的居住地点(黎熙元等,2011:106)。而进入现代社会,传统慈善也开始逐渐脱离地缘、血缘和宗教等纽带而走向专业化、专门化,以慈善机构为媒介的间接慈善成为现代慈善活动的主要方式。因此,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区与慈善也从一体走向分立,而这种分立恰恰为二者的互动创造了可能。
3.现代社区慈善:与现代社区相适应的一种慈善形态
如上所述,工业化和城市化把人们从传统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失去了传统共同体的规范和约束,各种社会问题开始出现,社会秩序失控和社会控制机制缺位成为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和最棘手的问题。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处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领域交汇点的现代社区承载起越来越多元、积极且重要的社会功能,这些功能包括社会服务(最基础和最重要)、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控制社会风险)、人的社会化(社区的社群、组织和环境)、社会参与与社会民主(社区自治实践)(徐永祥,2001:102)。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转型正是依托现代社区这个载体,以社区与慈善的互动为主线,实现社区慈善理念、功能和形态不断更迭,现代社区建设不断发展。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现代社区慈善是基于一定地域范围、与现代社区功能相匹配、服务于现代社区发展的一种慈善形态。
三 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与趋势
现代社区何以可能?近代以来,国外先后掀起了若干次社区运动,借此我们可以考察社区现代化进程,以更加具象化地理解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的转向。
1.现代社区慈善的萌芽:社区济贫与慈善救济(17~19世纪)
作为世界上最早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英国到了16世纪因贫民数量增长迅速,传统教会和慈善事业的财力已无法满足社会保护的需要,政府不得不承担起社会济贫的责任。1601年英国《济贫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社会救济事业乃至社会保障制度的发端。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早期,以社区为单位的扶贫济困制度开始出现,其中德国的汉堡制(1788年)和爱尔伯福制(1858年)是最具代表性的两种模式。随着法律的颁布施行,一些从事扶贫济困的慈善机构(慈善学校、老年院、慈善基金会、孤儿院、医院等)纷纷设立。为了更好地协调整合不同的慈善机构或资源,英美兴起了慈善组织会社(协会)运动。总体上看,这一时期西方社区慈善仍以贫困救济为主,多是由志愿者提供直接服务,但慈善组织化、救助方案个别化和综合性、通过枢纽组织提高慈善救济效率等做法,已显露出现代社区慈善的萌芽。
2.现代社区慈善的兴起:睦邻运动、社区社会服务与社区基金会(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
进入19世纪末期,英国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由慈善机构自发发起、致力于通过社区服务的方式解决贫困问题的社区睦邻运动拉开帷幕。睦邻运动更强调贫困问题的社会归因,倡导“入驻”社区,走入穷人的“生活世界”(刘春湘,2022:64),通过建立幼儿园、保健站、夜校、职业训练班等,修建剧场、茶室等公共活动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包括教育、学习、医疗、就业培训等在内的社区服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1937年美国拥有500多个社区睦邻服务中心(刘春湘,2022:66)。从影响上看,睦邻运动推动了社区慈善从贫困救济向社区服务的转变,服务对象从贫困人群拓展到普通居民,慈善活动从单一的济困走向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社区服务,注重居民的社区参与精神、互助精神的培养。社会工作逐渐成长为一门科学的助人专业和职业,建立了对贫困户的专业化的社会调查和个别化等专业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此外,1914年全球第一家社区基金会——克利夫兰基金会创立,截至1920年美国几乎所有大城市均拥有社区基金会(魏娜、陈俊杰,2022:24)。1921年美国颁布税收法案赋予社区基金会免税资格。社区基金会的兴起为社区社会服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随着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的爆发,慈善组织救济能力和救济范围不足以回应剧增的、系统性的社会需求,社区基金会也受到银行业不景气的影响而陷入低迷。随着二战之后西方福利国家的普遍建立,社会福利提供的主导责任开始向政府转移,政府举办的社会服务开始兴起和扩张,而现代社区慈善的发展进入平台期,更多扮演国家福利供给的补充者角色,影响力大不如前。
3.现代社区慈善的转折:社区发展运动与慈善赋能(20世纪50~80年代)
二战之后,亚非拉新兴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贫困、疾病、失业、经济发展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国家重建工作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成立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倡导把社区的物质建设和改变居民的态度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发展工作。1957年社区发展运动开始向发达国家推广,以应对两极分化和青少年犯罪增加等严重社会问题。1960年美国政府的“反贫困作战计划”,将原本由公共机构承担的社区服务任务转交给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各类非营利组织。1974年美国又颁布了《国内志愿服务法案》,为社区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英国1971年推行社区发展计划,希望推动社区社会服务和居民自治互助,借以解决或改善城市贫民区的社会问题(吴亦明,2003:94)。截至20世纪70年代初,世界上有70多个国家推行社区发展运动(杨勋,2000:74)。可以说,世界性“社区发展运动”促进了社区慈善的功能转向支持社区发展目标(张康之、石国亮,2012:119);社区慈善的目标群体向普通社区成员和社会组织拓展;社区慈善的角色从直接服务延伸至社区发展服务,并逐渐形成符合社区发展的社区社会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
4.现代社区慈善的变革:社区治理与慈善主体重塑(20世纪90年代至今)
20世纪70年代福利国家危机爆发,西方纷纷推行福利体制分权化和地方化改革(林闽钢,2002:36),社区开始承担许多之前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强调政府与民间、公共和私人部门对社区公共生活或公共事务的合作共治,这为现代社区慈善的变革创造了空间和条件(俞可平,1999:39~40)。美国在1969年税法改革政策红利的推动下,社区基金会获得快速发展,但捐赠者导向与社区需求导向间的冲突也日益加剧(魏娜、陈俊杰,2022)。20世纪末,社区基金会重申“以社区为中心”,更加强调包容性、影响力以及增强社区感(Moralis,2023),在地方治理网络中发挥“社区领导者”作用,“越来越显现出自觉、自主、自为的治理主体角色特征”(张康之、石国亮,2012:2)。随着社区治理主体角色的确立,社区慈善介入社区工作的理念方法也在悄然转变,由先前的“需求取向”模式发展出“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模式,将整个社区发展的重点放在对社区资产的运用、社区关系的构建和社区组织的建设上,并以此来采取相应的行动策略(吴越菲、文军,2019:254)。
综上所述,伴随着西方历次社区运动的浪潮,社区与慈善的现代化转型亦步亦趋,紧密互动。在漫长的社区现代化转型过程中,西方社区慈善的形态和功能角色不断迭代升级,从辅助开展济贫到开发社区社会服务、输送社区社会服务,再到为社区发展赋能以及扮演社区领导者角色。但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也面临许多挑战,引发不少争议,比如英国教区济贫院制度之下对于院内居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人格羞辱(郭家宏、唐艳,2006:54);福利国家扩张导致社区慈善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和社会自主性的减弱;现代社区基金会如何处理捐助者导向和社区导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社区作为“独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力量”具有鲜明的社会自主倾向,保持着“对群体内部睦邻友好的推崇和对外部介入的排斥”的思想(吴晓林、覃雯,2022:146)。尽管受到社会福利制度、政府职能、社会政策法规、社区自治权限等复杂因素的影响,西方社区慈善与国家、市场的边界始终处于动态变化和再平衡之中。
四 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进程、特色与挑战
(一)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不再负责满足职工及其家属的社会需要,加之人口流动的加快,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空间,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成为满足居民社会需要和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社区慈善现代化就此起步。
1.社区服务与居民互助(1986~1997)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社会生活服务由单位制走向社会化和市场化,但由于人们的收入有限,市场提供的社区服务还在起步阶段,社区居民的许多需求只能求助于社区内部解决。1985年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照顾老人、残疾人和儿童以及便民利民等社区服务工作(高艳青,2009:52)。一些松散型的志愿性社区服务开始发展起来,主要是居民间有组织的救贫帮困、社区互助、个体或集体形式的小修小补和小商业,以服务弱势群体和满足居民日常简单的低层次生活需要为主,组织化程度不高(张玉枝,2003:6)。1991年民政部首次提出“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内容除社区服务外,还包括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教育、社区道德等,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积极行动和协调配合。
2.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发展(1998~2011)
为了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以后,城市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98年民政部设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建设的目标是促进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扩大基层民主,要求“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0年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政府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可见,这一时期党和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热潮在行动理念上与国际上社区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但社区建设的重点是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王思斌,2015:41~43)。作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补充,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开始发展起来,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3.社区治理起步与社区慈善主体培育发展(2012~2020)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思想。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5年民政部《关于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将社区慈善定位为社会救助的补充。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同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了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五社联动机制”。同年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确立了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同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2018年开始试点,2019年全面推开,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的发展。总之,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这一时期社区慈善超市及各类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都实现了较快增长,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服务设施等覆盖面快速扩大,为社区慈善主体培育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4.基层治理现代化与社区慈善生态系统构建(2021年至今)
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社区慈善被赋予参与基层治理的新使命。在政策推动下,社区基金(会)快速发展,根据易善发布的《中国社区基金会数据报告》,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国共设立社区基金会187家。同时,街道(乡镇)社工站、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支持型平台加速设立。2023年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2023年《慈善法》增加“国家鼓励发展社区慈善”的专门条款。2024年4月《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促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系列举措。在政策和环境的共同推动下,参与社区共治逐渐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ESG)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慈善主体类型日趋丰富,参与渠道不断拓展,社区慈善生态系统初露端倪。
(二)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特色
综上所述,中西方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在动力、特点和趋势等方面呈现出许多共性(表1)。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传统社区解体,现代社区治理共同体重构,社区现代化为传统慈善的现代转型提供了重要场域和主要阵地,孕育和壮大了大众慈善文化和慈善主体,而社区慈善反过来也成为现代社区独特的建构者和塑造者。与传统社区慈善基于血缘、宗教的情感纽带而开展的互助自助相比,现代社区慈善是源于现代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属性的情感联系,具有多元化、平等性、开放性,慈善活动组织化、专业化、复杂化程度高,链接社区内外资源,呈现出跨界合作和社会创新的发展趋势。
表1 中西方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转型之比较

然而,由于中西方慈善传统不同,中西方现代化的理念和路径各异,这些都投射到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不同进程和表征上。西方传统慈善以教会为中心,基督教强调罪感文化,随着近代社会民族国家的建立、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发展,现代社区慈善经历了世俗化、组织化和资本化过程。而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经历了不同的道路,体现出鲜明的本土特色。
首先,国家主导性。我国拥有上千年的仁爱思想和民本思想,传统官办慈善体系全备。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体现出很强的国家主导性,国家主导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进而驱动社区发展及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一方面,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实现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另一方面,我国现代社区就是居民委员会辖区,而居委会从法律上看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又具有很强的准行政属性。社会管理的相关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构成了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的先决条件。如何更好地建立起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社会调节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是社区慈善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其次,互助合作的传统慈善精神。传统中国经历了长期的农耕经济基础上的乡土社会,孕育出扶贫济困、乐于互助的慈善精神和社会意识,这在“宗教、行会、一村、一县和一省这样的社会小团体层面”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朱友渔,2015:113)。同时,“爱人”遵循“差序格局”,“行善”是一种个人的“道德操行”。因此,“社区慈善最符合中华文化由近及远、由亲及疏、邻里互助的传统文化及行善伦理”(郑功成,2024)。
最后,过渡型特点突出。我国社区和慈善转型发展的起点是计划体制,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特点。我国经济社会实现了高速跨越式发展,走完了西方国家现代化上百年的历程。社会体制、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等过渡型特点明显,社区慈善功能更加多元复合,各种社区慈善形态并存叠加,社区慈善发展城乡间和地区间差异显著。
(三)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转型面临的挑战
1.社区慈善功能亟待升级
经过前期的发展和培育,我国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基础,但社区慈善活动大多是对困难群体的帮扶。除物质救助外,服务性救助零散且发展不足,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之间尚未建立有效衔接。除社会救助外,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域十分有限,在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保育、康复、托育等方面的慈善资源不足,社会服务机构少,难以有效回应社区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各类社区慈善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人人参与的氛围营造不够,激发社区居民在社区自治中的主体性不足,这是社区慈善发挥其基层治理功能的短板。
2.社区慈善结构性约束明显
首先,目前我国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尚未实现与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发展融合,缺乏整体规划,民政、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残联、慈善会、社区等条块协调性不足,工作网络不健全。社区慈善更多依赖社区内慈善资源,与社区外的企业慈善捐赠、基金会慈善项目等资源对接和互动不足。尽管一些地方在街道层面设立了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但联合会常态化运行普遍面临资金和人才短缺等难题。其次,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慈善事业发挥作用的重要舞台,二者在治理主体、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等方面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但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社区居委会承接上级委派或指定的行政事务过多,加之准行政化的考核机制,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应对,在深入了解居民诉求和为居民开展个性化服务方面往往力不从心。在治理方式上,一些社区自治组织惯常采用社会救济的方式提供社区慈善服务,对社区慈善项目个性化设计和专业化运营不熟悉。免费送物资或公益服务进社区活动往往很难回应社区居民差异化、多层次需求,服务效果不好,而且社区居民被动接受服务,难以激发社区主体意识和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热情。
3.传统慈善文化亟待传承创新
我国拥有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但在打破了血缘、地缘和业缘等情感纽带的现代社区,如何培养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社区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一方面,新共同体的重建尚缺乏充分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基础。目前社区事务的居民参与群体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儿童,中青年群体对社区公共生活的参与度低,邻里之间的往来和交流不频繁。我国社区类型多,转型过渡特征明显,相当一部分原单位制社区和城中村改造社区都存在原单位居民或村民与外来新入住居民之间的分化和情感区隔问题,导致基层治理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另一方面,现代社区慈善文化的重构也面临挑战。与传统慈善强调道德义务不同,现代慈善观念更加突出社会责任。道德义务的源头在良心,受良心和传统习俗的规范,而社会责任是社区居民或辖区企业基于社区共同体意识而产生的责任认同,自愿、自发、平等地参与社区慈善活动,并为自己的行为选择和行为后果负责,承担的是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顾红亮,2017:3)。如何培养和践行社会责任意识是重塑现代社区慈善文化的重点和难点。另外,施舍和尊卑的等级观念也与人人参与、平等参与的现代慈善观念相冲突。传统慈善大多是即时性、互利互惠的,专业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慈善成本意识,形成了“志愿服务就是免费劳动力”“慈善就是捐钱”“公益就是免费”等观念,这些与现代社区慈善组织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4.社区慈善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健全
社区慈善现代化离不开健全和有力的制度保障。首先,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面,目前不少地方都适当降低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建立了备案制度,为社区社会组织取得合法地位创造了条件。但在实践中相关的登记门槛仍然较高,在社区社会组织的资源供给和能力培育方面的制度建设仍然滞后。其次,在将社区慈善真正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方面,缺乏相关的顶层制度设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如何与慈善服务精准和有效地衔接,在主体责任、协调流程、财力保证等方面缺乏有力的制度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相应制度规范。再次,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规范仍然十分短缺。包括社区慈善信托、社区合伙人、时间银行等社区慈善的组织形式创新也需要制度加以引导规范。最后,维护社区慈善健康发展的法规仍不健全。比如,社区慈善相关的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制度亟待健全,社区充斥着大量打着慈善和公益旗号的商业活动,扰乱了社区慈善的发展环境。
五 我国社区慈善实现现代化转型的发展路径
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的成功转型从根本上需要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慈善事业现代化的“双轮驱动”。一方面,基层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将为社区慈善现代化提供有利的环境和土壤;另一方面,现代慈善组织不断壮大,管理科学,结构分布优化,资源动员能力不断增强,将为社区慈善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应坚持政府治理、居民自治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基本原则,从功能定位到结构优化,从文化创新到制度改革,系统谋划我国社区慈善现代化的未来发展路径。
(一)优化我国社区慈善功能定位
立足我国社区慈善过渡性强的典型特征,发挥助力精准救助、大力发展社区社会服务、赋能社区发展和深度参与社区治理等复合型功能。首先,从社会保障功能看,社区慈善是基层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更好地发挥社区慈善在实现“政策找人”中的精准需求发现优势,大力发展服务性救助。根据邻里互助服务、志愿服务、社区基金等社区慈善形式的个性化、灵活性、机动性等特点,通过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分层分类地满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康复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情感性(情绪性)需求,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次,重视发挥社区慈善在助力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和提升社区居民福祉方面的独特作用。应重点关注社区福利体系建设中的小规模公共基础设施、健康、教育、文化保育、养老、托育等领域,募集和吸引各类社会慈善资源;通过构建“慈善+”融合发展机制,优先服务“一老一小”、残障群体、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积极鼓励和扶持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落地社区,因地制宜开发社区慈善项目,开展普惠服务,惠及社区居民。最后,发挥社区慈善赋能增能作用,助力社区发展和社区善治。应坚持社区慈善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借助社区公共空间的打造和运营,从需求信息收集到项目策划、项目实施到评估反馈等各环节,广泛动员社区居民、企业和单位、志愿者队伍、慈善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等,使他们关心社区事务,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参加公共议事协商,潜移默化地培育其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对社区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感。
(二)突破社区慈善发展面临的结构约束
中国特色社区慈善的现代化转型离不开有利的体制环境。2023年至今中央及各级社会工作部先后成立,这是创新党领导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也为创新党领导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契机。一方面,区县级社会工作部门应强化对本辖区慈善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下沉资源,将街道(乡镇)社工站逐步打造成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站。另一方面,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县域治理中,系统谋划和协调发展,加大地方慈善文化和志愿服务精神的培育激励力度,引导政府财政资金与社区慈善资金的对接,鼓励企业大额捐赠、专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项目资金与社区慈善需求对接。通过设立社区慈善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优秀社区慈善项目的奖补力度,通过设立“优秀社区基金”“社区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区社会组织”“优秀社区慈善项目”等,鼓励社区慈善的探索和创新。
(三)厚植现代社区慈善的文化根基
应充分挖掘传统文化承载的现代慈善价值,激活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文化基因。首先,打造社区公共空间和参与平台,发扬邻里互助、睦邻友好的传统文化。成都市爱有戏社区发展中心发起的系列现代“义仓”项目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它传承了古代义仓以社区为本的理念和人文精神,并融入平等、尊重、分享的现代慈善价值观,通过搭建参与式互助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热情,盘活社区资源,打造可持续操作的模式,促进睦邻友好、守望相助的新型邻里关系形成,让社区更有温度、更有人情味。其次,健全社区能人培育机制和议事协商机制,加强社区文化融合。实践证明,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在社区活动中挖掘和培育党员积极分子、各方面专业特长人士和热心志愿者等社区关键群体,并积极吸纳其参与社区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提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愿、激活社区治理群众力量的有效路径(杨江华,2015:104~110)。通过“社区议事会”等基层协商机制,将社区中的多元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召集在一起,通过协商共议,及时解决关乎社区民生的重要或紧急事务,培养社区合作、协商、执行、反馈和监督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行为习惯。最后,着力加强单位工作场所与所在城市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应积极引导传统“单位制”的情感归属转化,让单位的“职场人”参与社区生活,以新的身份和角色参与社区共建(田毅鹏,2022:71)。通过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引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心社区事务,广泛动员单位员工特别是青年群体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共建,常态化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宣传共建成效,形成社区回应辖区单位诉求和单位反哺社区的互惠机制(黄春蕾、李明叶,2024:98)。
(四)建立健全社区慈善制度体系
首先,健全激励扶持制度。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组织,进一步放宽注册资金和场地限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财政补贴或奖励制度,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有效的培育孵化和技能培训支持,提高社会组织提供慈善类社区服务的能力。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将国有平台公司、上市企业对社区慈善事业的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纳入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中。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立法,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制度,教育部门加大对在校学生志愿服务经历的激励力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对在职员工的志愿服务经历的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回馈制度,将一些地方在时间储蓄银行方面的有益探索纳入立法内容中;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制度,解除社区志愿服务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其次,优化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针对社区慈善信托、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等慈善创新领域的制度规范,健全社区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强化慈善活动信息公开,加强参与式监督,实现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针对社区慈善领域的虚假和违法公益行为,应加大慈善执法和问责力度,加强普法行动,提高居民的公益素养和辨识能力。
*参考文献和注释详见原刊。
*论文已同步上传中国知网,欢迎下载原文阅读。
(来源: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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