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1
摘要:改革开放后的四十余年间,中国的公益慈善力量不断壮大,成为中国社会现代性建构的新领域。本文从当代史的维度,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历程为基础,探讨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本文指出,在这四十余年间,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受社群主义思潮影响,生产出具有现代意义的公民公益。在实践中,这种公民公益又始终与国家政策和治理制度密切相关。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其实就是原有计划体制内的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逐步脱嵌于计划体制,逐渐形成以公民权利和责任为价值基础的现代公益慈善的运作规则和法治体系,进而现代公益再与原有体制互动、再嵌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过程。这种公民公益催生出了一个不同于西方但又相对自主和鼓励参与的社会。新时代下,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社会组织可从在治理方式上与国家治理体系形成新的合作治理关系、在服务内容上立足于基层社区提供高质量服务、在行业生态上融合商业创新思维、在技术手段上借助互联网慈善的新模式等方面来尝试提高自身能力,助力公益慈善事业的新的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
现代化;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嵌入
引文信息:朱健刚、邓红丽《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一个社会组织当代史的视角》,《北大政治学评论》2024年第1期(总第16辑),第3-21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重要治理方面的社会治理,该如何参与到中国式现代化中来?这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和实践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且明确指出“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组织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新论断,尝试从社会组织的当代史出发,探讨公益慈善事业的现代化过程,以及对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公益慈善事业如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学理和实践的前瞻与建议。
一、公益慈善现代化:思潮的演变
在考察中国式现代化时,历史视角具有基础意义。“现代化”意味着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而中国式现代化尤其显示出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紧密关联。过去的四十多年,中国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迅速转变,引发了社会的快速转型。社会转型的一方面表现为社会冲突和矛盾凸显,另一方面也表现为社会的自组织和多方力量的共同建设。在最近的二十年中,尤其在经历汶川地震救灾、豫晋水灾抗洪、新冠疫情防控等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参与到社会自组织的过程中。与此同时,行动者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也开始觉醒,社会向共同体迈进。在这四十余年间,西方文化思潮和中国传统慈善发生碰撞、融合和裂变,生产出适应中国情境的现代公益的新版本,同时使得公益慈善成为继民族国家、市场经济之后,中国另类现代性建构的一个新领域。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本文采用的是改革开放后四十余年社会组织发展史来考察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其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构成了现代公益慈善最基本的因素,也只有经济的发展才推动所谓现代公益的产生,但慈善的思潮与义举却并非改革开放之后的新事物。自晚明以来,中国就已经出现带有明显的民间自发色彩的慈善组织,各类民间的善举和义举更是当时知识分子和绅商的风尚。当然,这类民间慈善组织还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却为晚清以后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埋下了伏笔。晚清民初,随着群学的兴起,当时的仁人志士开始寻求从过往的慈善行为演化出可以推进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新的动力,“公益”概念便在1895年从日本被转借翻译过来,随之成为梁启超等一代知识精英所推崇的合群立会的重要目的。“公益”即实现国家利益或地方公事,其与之前的“慈善”概念相结合,成为群学理论与变革话语的建构工具。1912年,朱友渔在《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一书中提出“公民改善”(civic improvement)的理念,实际上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公民慈善”(亦称为“公民公益”)的概念。所以,从清末民初开始,公民改善就已经成为中国慈善精神的重要内涵。20世纪中后期,民间慈善实践逐渐被社会主义国家福利制度所替代,公民慈善也逐渐消亡。
1994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为慈善正名》,慈善开始重返政治舞台和公众视野。官方在意识形态上为“慈善”正名也给予了慈善组织自主发展的空间。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公民公益的理念在中国慈善文化中再次兴起。尤其在2008年汶川地震所引发的慈善井喷以及2011年“郭美美事件”所导致的信任危机之后,社会各阶层的普通人开始以公民身份,“通过志愿行动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价值”,这种现象被称为“公民公益”或“公民慈善”。一般来说,它具有“志愿性、平等性、公共性、理性与合作性”五个特点,而这些特点正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所以,公民公益是依托对现代国家这一共同体的认同,而发生在公民之间的自发、自愿和自主的慈善实践。它具有鲜明的现代性,但因其常常基于个人的自发的、自主的和独立的行为选择,缺乏自然关系的支撑,容易走向散漫、脆弱和自生自灭。基于这样的现实,一方面,公民公益往往需要依赖于现代治理体系和生态系统的建设,才可能得到相对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公民公益也有潜能推动着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转型。
从传统慈善走向公民公益的转型自然需要行动者建构出对社会新的想象。不可否认的是,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基于经济高速发展而产生的域外概念,西方的现代化进程也远远早于中国,所以中国公益慈善的现代化进程也受到西方世界的影响。在西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即共和主义的演变)和马克思主义都提出了自己的现代化理论。而对于当代中国公益慈善影响最大的其实是自托克维尔(Tocqueville)以来的社群主义理论。他将一个理想的社会描述成公民社团,由慈善团体、非营利客栈、兄弟会、公民联盟以及宗教团契所组成,强调社会通过将孤立的个人编织进更大的群体网络之中,从而建立社会纽带和相互之间的责任感,使得他们朝向超越个人利益的目标。这构成了美国民主的基础,同样也给中国社会改革的践行者以无尽的想象。
在学术上,以社群主义为代表的相关概念在最近二十多年来被频繁引入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学术探讨,并在国家与社会的经典分析框架下产生了大量优秀的成果。这一思潮在当代中国大体经过三个时期的传播。第一个时期是1989年以前,社群主义的理论开始被引进中国,人们从重构马克思主义、公民权利以及新权威主义等三个方面来理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问题。第二个时期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部分学者开始探讨中国情境下的现代化转型道路。与当时东欧及中国台湾地区流行的对抗性较强的社会转型理论相比,中国大陆学界普遍采用相对柔和的转型理论,减少其与政府对抗的意味。在这一时期,学者们主要从两条主线来展开研究:一条主线是试图证明中国存在着与西方社会类似的公共领域,一些学者试图说明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所论的公共领域在中国晚清和近代社会真实存在,尽管不同于西方意义上完全的市民社会。而与之对立的观点则指出,在权威主义文化中不可能存在这样一个独立的第三领域。另一条主线则是在具有规范意义的概念上加以讨论,关注中国社会转型的具体道路。邓正来、景跃进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学者,他们试图超越西方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思潮的对立,主张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强调国家对于社会的有限干预以及社会本身应该与国家进行互动。互动说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研究的主导性解释模式。后续有学者在结合西方思潮和中国情境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新型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崛起”等概念,不过这些讨论都还局限在对宏观范式的探讨上。
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研究进入第三个时期,学者们从许多关于农村的庙会以及城市内的小区组织的研究中揭示出,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之外的社会空间确实出现了相对独立和自主发展的趋势,但同时参与这一趋势的社会组织并不涉足政治领域,而是更多出现在民生和社会发展领域,尤其凸显在公益慈善领域。在学术分析及大众讨论中,社群主义也不再局限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框架,而是着重表现在以社会组织为代表所形成的公共领域。
为何中国的公民公益行动者这么推崇作为规范意义的社群主义的价值观?这主要是因为,社群主义兼具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两种貌似矛盾的理论内涵。自由主义强调“个体的理性”和“个体重于社会”的原则,高举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但如果把这种强调个体权利的思想视为一种对抗国家权力的手段的主张推到极端,便会助长个人主义(egoism)而不单是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后者是一种肯定个人权利和价值的精神,前者则只关注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他人或群体的利益,最终会破坏社会团结的基础。而过度的共和主义会导致出现集体主义倾向,过分强调义务责任亦会造成对个体的抑压。中国在快速的市场转型中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及社会矛盾,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个体价值权利受到忽视、社会的“原子化”的倾向以及互信缺席等。这些社会问题为中国的转型前景带来了高度的不确定性,许多观察者和行动者对中国的转型前景存在焦虑。社群主义理念中关于缔造网络、互信和合作的社会资本,正能对应着社会解体中的治理问题。在保障权益、倡导变革方面,社群主义又可以强调对个体的价值、理性、自由和权利的尊重,正好回应中国忽视个体价值的文化传统。因此,当国家急需一种来自民间的力量去整合社会和倡导变革时,社群主义就可以融入传统慈善中,从而诞生出具有现代意义的公民公益。
二、治理与公益实践:脱嵌、反嵌与再嵌入
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现代公民的多重身份角色(公司雇员、社区居民、业余活动爱好者等)所带来的社团会籍重叠(overlapping membership),令个体不受单一组织宰制,为个体主义提供了社会基础,也令人们在不同组织中汲取不同的“参考架构”(frame of reference),进而使思想变得更加宽容开放,有助于促进理性沟通。因此,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成为哈贝马斯所谈的公共领域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科学中,“嵌入”(embeddedness)的概念最初由经济学家波兰尼(Karl Polanyi)提及,他指出“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市场经济只有在市场社会中才能运转”,不存在完全自主和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此后,“嵌入性”被拓展应用到分析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中,比如王思斌就尝试在结构的意义上使用“嵌入”概念来论述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他指出,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受国家层面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过程的影响,展现出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性嵌入向政府—专业合作下深度嵌入发展,是一种嵌入性发展。王思斌的这种分析方式将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国家治理行为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借用王思斌对嵌入的操作性概念使用,梳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社会组织与公益慈善实践的发展历程,发现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也大致经历了一个脱嵌、反嵌和再嵌入的过程。
(一)脱嵌:恢复和“正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拨乱反正,使得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步复苏,慈善事业也不例外,恢复和兴办的慈善事业以官办慈善组织为主。20世纪80年代,第一批具有慈善性质的“国字号”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相继诞生(如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它们在配合政府开展社会救济、扶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构成了当时慈善事业的支柱。与当时众多官办组织相比,1985年成立的爱德基金会是一个“另类”,它具有宗教背景,并由民间自发产生,开展相对自主的运作。爱德基金会可以看作现代公益在中国重要的发端,不过这类组织在当时还只是孤立的个案,有其特殊性。20世纪80年代,西方社群主义的相关理念虽然已经被引入中国,但是主要表现在政治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其和公益慈善领域的碰撞并不明显。
20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转型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到中国的社团、民非以及个体工商户等所谓社会中间层。国际非政府组织(NGO)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进入、1994年“自然之友”的成立以及随后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的召开,也标志着实践领域内的行动者开始关注以环境、女性、扶贫、助残等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领域,这个时期可以被称为当代公民公益的萌芽期。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在全球化接轨过程中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较多社会问题。为了应对这些政府无力顾及的社会问题,社会开始自我组织起来,这种自组织被称为“草根NGO”。2003年到2004年期间,中国的草根NGO开始进入成规模的创建期。它们亟须寻找自身发展的内驱力,于是西方现代公益与发展理论的各种理念、方法、技术和工具通过国际NGO和国际发展机构被相继引入。这些方法和技术虽然也常常招致“水土不服”的批评,但是事实上,这些国际组织和它们资助的草根NGO都在坚持不懈地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其能够形成适合于中国的政治—社会情境的社会组织,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也反过来影响了国际组织自身的策略更新。其中,小母牛组织从1985年被引入中国四川,历经三十五年,很好地完成了自身的本土化转型。
差不多与此同时,官办慈善组织也在发生重大转型。1994年4月,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登记注册,这是中国第一个综合性慈善机构,也是首批拥有公募资格的代表性慈善组织。1998年夏季抗洪救灾,慈善会迎来了第一个慈善高潮,捐款达到历史空前的七十多亿元人民币。官办慈善组织的活力虽然比不上民间自发的慈善组织,但是它们的出现和存在为现代公益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由此也进入了对国家政治体制的脱嵌期。中华慈善总会成立后大约二十年时间里,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现代化演化成一场脱嵌的社会运动,这种脱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服务脱嵌:社会服务从政府包办中脱嵌,公民公益催生志愿服务运动和大量的志愿组织,并由此发展出社会工作专业及社工机构。
服务输送是现代公益最基本的社会实践,2008年汶川地震和奥运会引发了中国志愿服务的高潮。在抗震救灾过程中,众多志愿者以及民间公益组织参与进来,志愿者被主流化。据民政部公布,截至2008年12月,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数已达到43万个,比2007年增加16万个,增幅达59.3%;参与志愿服务人数达3000多万,比2007年增加1000万人。志愿者的广泛参与在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得到集中体现。此后,志愿服务的力量进一步壮大。中国志愿服务测量课题组的调研显示,2008年至2017年,志愿者组织的数量与服务质量、专业志愿服务的数量与质量都有显著提升,志愿者的贡献价值从2013年的万分之三点六提升到2017年的万分之六点六,增长率为83%,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2017年,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被写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同年颁布并实施了《志愿者服务条例》,这表明我国志愿服务发展开始走向制度化建设阶段,并有了质的突破。与志愿服务相关联,同样强调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在2009年也被大范围地接受和认可,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在全国开始试点。许多社会组织在2009年开始大量聘用和寻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毕业生在NGO中的工资迅速提高,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也加速了社会工作与NGO的结合。
第二是组织脱嵌:社会治理从政府中脱嵌,发展出能够参与合作治理的第三部门,形成由民间公益组织、基金会、国际NGO以及卷入公益中的企业CSR部门等共同构成的相互关联的社会组织生态系统和公益联盟,产生规模效应。
第三部门理论是现代公益的主流思潮。在西方,它是新自由主义的重要思想;但是在中国,它的主要功能是推动社会组织从行政化走向社会化,从垄断性走向竞争性,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它使得现代公益不仅仅局限在一线草根的志愿组织,而是催生出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支持性公益组织、社会企业、企业社会责任部门、海外NGO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和联盟,形成公益价值链。2009年以来,以民间为主体的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迅速地超过许多党政机关兴办的公募基金会,虽然当前许多基金会还是自己在直接做服务,但是资助伙伴关系正在成为趋势。南都基金会是当前支持性基金会的典范。支持性公益组织则为民间公益组织提供管理乃至领导力方面的支持,通过对它们的培训、咨询以及促进交流来推动这些草根NGO的能量。社会企业、企业的社会责任部门等虽然不是直接的公益组织,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扮演基金会的角色来支持NGO的发展。海外NGO则使得中国的公益社会网络能与全球公益事业进行连接、对话和相互支持。有意识地让这些不同功能的社会组织在一个地域空间内密切合作和形成联盟,即可产生规模效应和集群。广东的ICS策略联盟是公益集群的一个初步尝试,它由广州市恭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培训,中大公益慈善研究中心提供研究支持,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提供资助。集群的好处是既可以规避垄断的风险,又可以促进合理竞争,保持创新动力。
第三是社区脱嵌:被视为基层的社区公共生活从基层政权中脱嵌,以民为本的社区赋能思潮让社区成为公民公益新的生长点,发展出多样的社区组织以及此起彼伏的社区营造运动。
虽然近代中国有很长时间的村社实验和乡村建设的传统,但是社区制的真正兴起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民政部于1991年首次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由此开启了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由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过渡。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典型的武汉模式、沈阳模式等,但大多数仍属于政府办社会的层面。与此同时,伴随着单位制的解体,住房的商品化过程开始不断加速,产生了商品房小区这样的新公共空间。这种社区公共空间为社区赋能、社区自组织提供了一个关键场所,同时也孕育了社区中的市民精神。业主运动和业主委员会的兴起是其中重要的标志。自此以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政策被大范围推广。党的十九大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的方向,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社会组织、居民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之间的联动。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开始出现以公益组织为枢纽的社区营造运动,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推广到开放空间的居民讨论,许多公民社会理念的方法和技术在社区推广,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自发的社区自组织,如秧歌队、广场舞队等,不少公民公益的行动者也通过这些方式积极介入社区的营造过程。这一思路直接影响了成都2016年后的城市社区整体营造运动,并一直延续至今。
第四是社会政策脱嵌:政策过程从政府部门的闭门操作中脱嵌,社会创新的思维发展出大大小小的公益组织倡导运动,推动着社会政策甚至法律的改变。
公益慈善领域的倡导运动推动社会政策的出台是社会参与建设治理共同体的重要方面。与别的政策不同,社会政策直接联系民生,从议题的设定到政策的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估过程都可以有公众的广泛参与,这就允许社会组织及政策创新家等通过倡导的方式推动政策环境改善以及政策创新。2011年,由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项目在短短三个月内就促使姗姗来迟的相关政策得以出台,推动了贫困地区学校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在环境领域,从广州番禺反对修建垃圾焚化炉到抗疫过程中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都展现出公益倡导的各种行动样式。在维稳政策的思路下,公益倡导行动很容易和群体性暴力事件相混淆,因此就需要社会组织在其中承担好引导、支持和协调的功能,格外注意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使得政府和大众相信这类倡导行动不但不会激化暴力,反而可以帮助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2009年以后,基于互联网的社会创新更成为主流。公益传播凭借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兴起而迅速在中国发展,引动着政策的转变。
第五是文化脱嵌:慈善文化脱嵌于原有的计划体制的慈善文化而向多元化发展,传统慈善组织和力量开始复兴和转型,公民公益逐渐成为现代公益发展的共识。
公民公益的形成最终离不开人的观念转变和想象力的解放。公民公益的文化形式体现为人们的心智和习性的形成。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自由、民主、开放、多元的现代化理念已经被许多人接受。有意思的是,随着国家进一步的改革开放,类似慈济这样的现代宗教慈善组织也进入中国,将公民性的培育与传统文化联结起来,开展教富济贫、环境保护、传统推广、小区志工等多样性的公益慈善活动。此外,家、宗族、邻里这些传统的力量也开始在慈善领域复兴,同时发生着相应的转型,它们脱嵌于原有的以“学雷锋、做好事”为核心的共产主义式的慈善文化,使得脱嵌后的中国公民公益包含了官办、宗族、地方、宗教等多元文化的发展路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些地方性的传统文化、宗教革新以及地方乡贤参与治理的兴起等,都可以引发公益文化的形成,甚至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社会组织、学术单位、公益传媒等应该成为提升公民素质、引导公民公益文化成形的重要载体,共同培育出适于积极公民产生的生态环境。
(二)公民公益的“反向嵌入”与“再嵌入”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传统慈善也逐渐吸收西方现代公益思想,发展为具有现代性的公民公益。这一时期,不仅公益慈善逐步脱嵌于原有的计划体制,在第三领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脱嵌后的公益慈善事业甚至还影响了官办慈善组织的社会化改革。我们将这种官办慈善组织的社会化改革道路称为现代公民公益对官办慈善体制的反向嵌入。其实早在90年代初,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已经开始进行社会化改革,“希望工程”面向整个社会劝募就是对全国普通公众一次特别重要的慈善启蒙,徐永光主编的以“希望工程”为研究对象的《第三部门研究丛书》揭示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改革的重要思路。其后,中国扶贫基金会也尝试了一些去行政化改革举措。规模化的官办慈善组织社会化发生在2011年“郭美美事件”所引起的信任危机之后。红十字会、地方慈善会以及官办基金会在这之后的十年里,都开始学习民间公益组织的经验和方法,相继弱化自身“行政”色彩,推进社会化改革。2016年《慈善法》出台,明确禁止行政摊派,慈善会系统地将“去行政化”与“去垄断化”作为重要方向进行体制改革,上海、北京、大连等地率先试水慈善会的“去行政化”和“基金会化”,深圳市慈善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也脱离了与当地民政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转向成为具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慈善组织。2019年,这些社会化的地方慈善会在腾讯“99公益日”活动中表现突出,在腾讯公布的公募机构筹款排行榜前十名中有五家为地方慈善会,其中位于排行榜首的重庆市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1.31亿元。
不过,反向嵌入带来的慈善会崛起也引起了一些忧虑。其实这可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方面,中国公益数十年的蓬勃发展直接影响官办慈善的社会化改革,甚至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但另一方面,约从2015年以来,公益慈善的巨大发展也引起了部分人士的担忧和社会内部不同思潮的撕裂。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公益,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社会组织,其独立性常常呈现出非制度化和非正式的特点,在各个层面为行政力量所渗透。新时代以来,党将社会组织提升到战略高度,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公益慈善又再次嵌入了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呈现出“治理吸纳慈善”的特点。《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中指出:“2017年我国慈善组织仍然保持增长态势,但是相比2015和2016年,无论基金会、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增速都断崖式下滑。”社会组织增速放缓一方面是慈善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则受到更大的国家治理环境影响。治理吸纳慈善在表现形式上强调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但实质上却有着鲜明的等级秩序或差序格局。在国家层面,其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同时大力发展慈善会等官办慈善组织,以治理的方式有选择地吸纳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当然,被吸纳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在再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过程中拓展自己的参与空间,获取政府资源,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但是这样的社会组织所占的比例并不高。更多的民间公益组织受到政府慈善和商业慈善的双重挤压而被边缘化,它们遇到空间被压缩、资源停滞、公共选择失向等挑战;不少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由于难以得到基金会支持或者转型社会企业的失败,逐渐呈现出空壳化,原有的枢纽型组织和公益性的公共空间也开始逐渐消失。
三、公民公益的未来
进入21世纪,我国慈善事业经历了几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救灾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同机制初步显现,为民间慈善组织的大规模联合行动创造了制度空间,我国慈善事业也迎来了发展的第一次浪潮。2016年《慈善法》出台,为培育与发展多元慈善主体和规范各类慈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助推了广义范围的公益慈善组织的主流化,这引领了我国慈善事业在21世纪的第二次发展浪潮。在这两次浪潮中,社会组织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其自身也经历了一个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阶段。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再一次被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中,民间公益的活动空间相对缩小。面对风险社会,国家在治理过程中需要社会合作和公众参与。那么,在新的公益时代,社会组织又应如何参与呢?本文认为可以有如下几种尝试。
(一)锚定共同富裕,形成合作治理
近年来,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慈善事业从之前的野蛮生长阶段逐步被吸纳到国家治理体系中,虽然丧失了部分主体性,但公益慈善组织却从以往发挥拾遗补阙作用的角色发展成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社会组织的合法性与战略位置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社会组织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部分,社会组织可以以此与政府、企业等多元主体通过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实现合作治理。具体来说,这种合作治理可以尝试首先从共同富裕出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共同富裕的目标指引下,慈善事业被提到重要位置。自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决策部署后,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提出要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确性,发挥慈善事业等的第三次分配作用。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更明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同年,中央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通过这些政策和示范区的出台,可以看到,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将是我国社会组织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主线。国家层面为社会组织参与实现共同富裕做出的指导意见,显示了政策的利好,也为社会组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形成合作治理指明了方向。
(二)深入基层社区,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
脱嵌后的公民公益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关注的领域日趋多元,范围也向全球延伸,但近几年的公益慈善有回归社区的转向。这一方面是因为新冠疫情迫使人们更关注“附近”;另一方面在共同富裕的政策指导下,国家也有意于引导公益慈善转向社区。继在农村社区做出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后,在城市社区,民政部、国务院办公厅也相继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鼓励社区居民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此外,“十四五”规划也将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作为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这就要求社会组织要将提供服务作为其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残疾人慈善事业的服务、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等都是需要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领域。
(三)融合商业价值,开拓社会组织新业态
公益与商业的深度融合是近年来公益慈善的新趋势。目前,这种既融合了商业手段,又包含了公益理念的代表性社会组织新形态是社会企业和企业基金会。社会企业是指以社会使命为中心并且通过商业手段获得可持续性收入以实现自负盈亏的新型组织。2021年,民建中央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弘扬社会企业家精神加快适合企业发展的提案》,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了培育发展社会企业的政策建议。与此同时,北京、成都登记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也得到不断完善。企业基金会是指由特定企业或企业家发起成立并且慈善资源高度依赖特定企业的基金会,其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吸引企业或企业家的大额捐赠,如:美团CEO王兴将所持有的市值105.541亿元股票全部注入了王兴基金会,以用于公益事业;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将市值95.1亿元股票捐赠给小米基金会有限公司和雷军基金会有限公司,并通过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向河南、山西、西安累计捐赠7000万元用于防汛救灾和新冠疫情防控。以社会企业和企业基金会为代表的新型社会组织,在政策层面作为国家推动第三次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被予以肯定,在内容上也具有传统慈善组织所不可比拟的创造性和吸引力。
(四)更新慈善观念,借助科技向善新模式
研究显示,随着慈善事业作为改善分配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被纳入国家基础性制度安排,国内高净值人群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关注和参与度明显上升,他们的捐赠行为具有更强的组织性和持续性,也更多地使用了专项基金、家族基金、慈善信托等结构清晰明确、捐赠行为可溯的捐赠工具。与此同时,社会价值创新理念升级迭代。传统的慈善捐赠已经不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唯一选择,志愿服务、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等新的思路与方法涌现。国内一些追求卓越发展的企业已经开始在企业社会责任(CSR),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多样性、公平和包容(DEI)等理念中寻求提升竞争力的方法。例如,2021年,腾讯公司就专门设立了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SSV),探索更新的社会价值创新理念。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时,AI技术、网络直播也成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公益手段。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抖音平台公益话题短视频数量已突破29.1万条,播放量超过94.2亿次;快手平台公益话题短视频数量已超过5.8万个,播放量达13.5亿次;微信视频号公益话题短视频数量也达2.3万个。虽然互联网慈善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相关问题,但与传统慈善相比,互联网慈善在发掘慈善资源、链接慈善需求、拓展慈善项目覆盖范围、激发慈善创新、弘扬慈善文化等方面都更具优势。尤其在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面前,互联网慈善更显现出了强大的动员能力以及快捷等特点,能很快回应和解决社会的需求。
四、结语
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本文发现在多元慈善文化并存的格局下,中国的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在这四十余年里经历了一个从原有的国家计划体制中脱嵌、拓展和壮大,甚至反过来促进了官办慈善社会化的过程。近年来,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又逐步呈现出被治理吸纳,再嵌入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特征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现代公益走向了迥异于西方的发展道路。不过,笔者也认为,这种现代公益本质上仍然是立足于志愿性、平等性、公共性的公民公益,而这一类公民公益也自然会催生出相对自主和鼓励参与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既具有西方社会的某些特征,又有着适应中国治理体系的非西方社会特征。我们可以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发展进程的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称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国式现代化。以公益慈善为主的所谓第三领域的逐渐呈现和完善,意味着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并不只是西方的舶来品,而是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他者的现代性”,它更强调与国家的合作而不是对抗,提倡个人权利的同时更强调社群主义视角下的公民责任。
新时代下公民公益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在治理方式上锚定国家重要发展领域,与国家体系形成新的合作治理关系;在服务内容上立足于基层社区以提供高质量服务;在行业生态上融合商业创新思维;在技术手段上借助互联网慈善的新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