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7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增强慈善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对于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构建现代慈善治理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甘肃省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对如何增强慈善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进行了有益探索,以系统治理纠正行业乱象,推动慈善事业回归公益性质。
增强慈善监管协同性有效性穿透性的重要意义
慈善领域的公信力是现代慈善事业生命线,一旦出现信任危机,将会对整个社会爱心造成沉重打击。因此,慈善监管并非简单的管束,而是慈善事业的“安全阀”和“助推器”。增强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正是为了筑牢这道防线,释放慈善的最大潜能。
一是有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基石。增强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能够确保慈善组织的运作公开、透明,善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意愿和公益宗旨,用切实管用的监管措施,确保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有助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网络。慈善监管不仅是政府的事,更需要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增强监管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的目的在于打破壁垒,形成监管合力,将政府的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的专业监管、媒体的舆论监督、公众的日常监督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从内部到外部、从专业到大众的立体监督网络,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三是有助于保障慈善资源优化配置与使用效率的提高。监管的目的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促进发展。通过绩效评估、项目审计等方式,能引导慈善资源流向社会最需要的领域,并督促慈善组织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让每一分善款都能发挥最大社会效益,避免“沉睡资金”和低效慈善。
四是有助于防范慈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慈善组织的外衣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甚至利益输送等犯罪活动。传统监管可能只看到表面的合规文件,而穿透性监管则要求追溯资金的最终受益权属和真实用途,能够撕开公益的伪装,揭露其商业或非法本质,遏制伪慈善与慈善洗钱等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五是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慈善规范发展。随着互联网公益、慈善信托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传统的监管方式相对滞后。增强慈善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在于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协同配合,对每一个慈善项目、慈善发起点以及公益活动进行监管。其中,“穿透性”监管是金融监管领域的先进理念,将其引入慈善领域,透过表面形式和法律结构,看清业务实质和资金最终流向,直击问题核心,确保慈善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监管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现代慈善治理体系。增强慈善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和穿透性,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监管升级,更是一场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如何增强慈善监管协同性
增强慈善监管协同性,关键在于慈善监管的力量配属、资源配置、人员组成等,措施在于建立慈善综合监管、跨部门协作机制,在慈善监管过程中有效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等监管指导作用,目标在于高效配属慈善监管力量、丰富慈善监管手段。甘肃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专项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建立“四查”机制,包括协同查、溯源查、起底查、穿透查,以全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信息协同。去年9月,建立省级慈善组织监管协调机制,为增强慈善监管协同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健全完善全省公益慈善领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民政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实施信息共享,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建立慈善专项台账,通过信息协同,排查违规网络募捐等问题,避免扩大事件范围,扰乱慈善行业秩序。
(二)力量协同。力量协同对于增强慈善监管协同性起到主导作用,主要是调动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聚焦慈善监管,破获公益慈善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在做好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的同时,提升人民群众慈善监管参与度。
(三)案件协同。协同对案件问题先立后破,开展案件问题归类整理工作,同类型问题起底、同源性问题溯源,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如何增强慈善监管有效性
增强慈善监管有效性是指采取溯源核查、督查检查、项目监管等措施,督促慈善组织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堵塞慈善监管漏洞。
(一)溯源核查。建立工作专班内部联合溯源闭环机制,通过慈善组织自查、年检年报审核、审计报告审查等方式,从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善款使用等方面问题入手,闭环溯源重点问题。甘肃省通过慈善组织自查党建、内部治理等方面问题,溯源查处公益慈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假借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30余个。
(二)督查检查。建立省、市、县三级公益慈善督查核查机制,由各级民政部门分管慈善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督查核查工作组,对公益慈善领域相关问题进行蹲点调研式督查。甘南、兰州、定西等地均通过专项督查、审计核查等手段,从慈善组织经费管理无会议记录、无采购流程、无审批审核手续等问题入手,倒逼查出财务管理不严格、账目不规范、善款管理使用混乱等违法违纪线索10余条,并移交纪检、公安等部门。
(三)项目监管。项目监管是指通过专项审计、信息公开等方式,对慈善项目运作、资金往来、票据账务等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人力成本、管理费用过高的组织要进行重点专项审计。要做好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慈善捐款公示,是增强慈善监管有效性行之渐稳的一个手段,不仅有利于加强监管,还能促进更多企业、个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维护公众利益,增进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增强慈善监管穿透性
增强慈善监管穿透性,主要在于联合纪检、公安、司法等部门,强化行刑、行纪衔接,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法执纪和查处打击力度。
(一)行政穿透。通过民非、商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中关联的党政干部、企业人员参与公益慈善情况,比如经办事项、账目往来、资金流水等,查处党员干部、企业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违规参与公益慈善活动、违反公职人员管理规范、违反纪律条例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确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彻底根除。
(二)巡察穿透。采取成立巡察组、督导组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等方式,针对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检查事项,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更新重点检查对象台账,设置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通过“同步梳理、同步排查、同步整治”机制,全力推进不正之风纠治纠办,确保问题发现后立即整改。
(三)审计穿透。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查出某基金会出借资金问题并全数追回。同时,查出某基金会存在不合理报销、现金支出不规范、年报信息不全面、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拟对上述两家基金会分别作出限期停止活动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慈善监管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完善制度政策、规范资金项目运作、监督慈善活动,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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